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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学校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事指南
 

信息索取号

Fc030300801-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力量办学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指南

生成日期

2007-12-17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申报广东省国家级普通示范高中

办事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方案》

办理程序

学校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请;区督导室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基本符合评估条件的由区督导室逐级上报;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专访;对符合评估条件的由省教育厅下发评估通知文件;省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评估工作;对已通过评估的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批准文件。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1、学校自评报告2、校长演讲辞;3、学校三年发展规划4、自评说明

办理时限

每学期第三周前

办理地点 福田区区委大楼2018室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2:00到6:00
联系电话 82918347
权利义务 申请单位提供真实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福田区学校申报“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申报广东省国家级普通示范高中

办事人类别

法人、自然人

事项类型

督导评估

办事依据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方案》

办事程序

学校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申请;

区督导室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

基本符合评估条件的由区督导室逐级上报;

市教育督导室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专访;

对符合评估条件的由省教育厅下发评估通知文件;

省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对已通过评估的学校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下发批准文件。

提供材料

1、学校自评报告

2、校长演讲辞;

3、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4、自评说明

办理期限

每学期第三周前

办理地点

福田区区委大楼2018室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点   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

82918347

权利义务

申请单位提供真实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http://www.szftedu.cn/,点击“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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