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取号
Fc030300300-2007-004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台湾籍儿童申报小学一年级学位
生成日期
2007-11-02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儿童申报小学一年级学位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1、4月中旬,到各校门口查阅学位申请地段示意图、招生计划和咨询电话。2、4月中旬(以市教育局规定的预报时间为准),家长从http://www.szftedu.cn/ “中小学招生”栏目下载(或到附近小学领取)、填写《福田区2007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地段内的小学申报学位:3、5月下旬-6月上旬,教育科统筹调剂学位。4、6月中旬,家长儿童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门口查看学位安排结果。5、6月中下旬,新生到校注册、领取收费等有关通知。
1、经深圳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意的《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2、父(母)本地段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或父(母)本地段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按办理程序规定的期限
免费
1、有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产权人必须是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产权在50%及以上;2、若是租房,所提供的租房合同期限要从申请日或之前起,并跨越当年8月31日,承租人要求是儿童父母其中一人。3、所有材料验核原件,上交复印件(A4纸)。材料需真实齐全,若提供虚假材料,区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入学。4、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5、台湾籍学生入学收费享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