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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录(聘、雇)用公务员(职员、雇员)计划的审核业务办理(不含区学校聘(雇)用计划申报) |
| 办事人类别 |
职员、雇员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深人发[2002]72号) |
| 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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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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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一) 首办部门需收取:1、录(聘、雇)用公务员(职员、雇员)的请示文件;2、 录(聘、雇)用公务员(职员、雇员)的计划申报表(网站下载),其内容包括:① 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现有人数、空编数、拟录(聘、雇)用总人数;② 拟录(聘、雇)用职位名称、代码、名额及所需资格条件(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经验及其它需要明确的条件);③ 招考的范围与对象。续办部门需收取:首办部门已备案的请示文件和计划申报表。 |
| 办理时限 |
(一)首办部门:1个工作日(二) 续办部门:公务员(职员)录(聘)用计划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呈请材料,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区领导,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人事局;雇员雇用计划一般在季度的首月申报(季度的其他月份申报视为下季度的申报计划)。申报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呈请材料,报区领导审定后原则上本季度内实施完毕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 联系电话 |
82918333-1711,1731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网上下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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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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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或其它内容 |
“福田政府在线”人事局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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