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取号
FC080284-2007-001
文件编号
内容描述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生成日期
2007-10-26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注销登记业务办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3]15号)
(一)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二) 撒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三)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 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五)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六)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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