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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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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安置分配业务办理
 

信息索取号

FC080292-2007-001

文件编号

中发[2001]3号

内容描述

军转干部安置分配

生成日期

2007-11-18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军转干部安置分配业务办理

办事人类别 退伍军人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办理程序

1.市军转办下达名单(提出拟办意见);2.承办人拟出初步方案;3.科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分管副局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局长审核;6.同意上会,局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审核意见;7.区领导审批;8.报市军转办确认;9.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按权限分别接收军转干部,开具行政介绍信;10.办理入编;11.兑现工资.备注: 军转干部安排到处级岗位由区委组织部提交常委会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一)首办部门需收取:军官证、其它证明身份资料等(验原件留复印件)。(二)续办部门1需收取:行政介绍信、人才资源科提供的干部名册、纳编审批表。(三)续办部门2需收取:编制卡、工资介绍信(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开出)、军队供给关系介绍信(部队开出)

办理时限

首办部门办理时限:按当年省里规定时间办结 续办部门1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续办部门2办理时限:下月统发工资日前5个工作日之前办理完毕

办理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联系电话 82918333-1711,1731
权利义务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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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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