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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辖区企业引进国内市外在职人才业务办理 |
| 办事人类别 |
国内市外在职人员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 2、《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人调发[1992]17号) 3、《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深府[2002]5号) 4、《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深人发[2002]53号) 5、《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发[2003]5号)6、关于调整引进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深府[2001]91号) 7、《关于调整宝安龙岗两区干部调整入特区工作审批权限的通知》(深人发[1997]32号) 8、《关于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通知》(深人发[1999]27号) 9、《关于加强人事计划和干部调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深人发[1999]41 号) 10、《关于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每年度由深圳市人事局发)11、《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 |
| 办理程序 |
1.福田区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将申报材料送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2.承办人初审(提出拟办意见);3.科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分管局领导审批(提出审核意见);5.局长审核;6.同意上会,局长(主任)办公会研究7.报分管区领导审批(符合引进政策人才);8.局领导签发;9.将审批结果反馈呈报单位;10.发调令给用人单位.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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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一) 申报表格:《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商调(录用)人员审 查表》(一)、(二)(网站下载);(二)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三) 体检表;(四) 学历及学位证;(五) 专业技术资格证、技师职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或投资纳税相关材料:工商、税务证明;(六) 结婚证及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职称、独生子女 证(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现实表现及“六四”“法轮功”鉴定原 件;(七) 其它相关材料;[专题引才报告(请示)、特殊情况说明材料等](八) 本人档案。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形成呈请材料,材料、档案审查无问题,形 成呈请材料,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经区领导审批同意5个工作日发放干部调动通知。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 联系电话 |
82918333-1707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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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下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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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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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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