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English
站内检索
搜  索
 
高级搜索
政府邮箱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目录 >> 区人事局 >> 政务信息公开 >> 业务办理 >> 调配
福田区
调配
 
字号:
辖区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业务办理
 

信息索取号

FC080294-2007-001

文件编号

深府[2002]5号

内容描述

辖区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

生成日期

2007-11-18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更新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名称

辖区企业接收应届毕业生业务办理

办事人类别 应届毕业生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1.《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深府[2002]5号)2.《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深人发[2002]53号)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3]77号) 4.《关于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每年度由深圳市人事局发)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送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2.承办人初审(提出拟办意见);3.科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分管副局长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局长审核;6.同意上会,局长(主任)办公会研究;7.分管区领导审批7.1.不同意, 向用人单位反馈审批结果;7.2. 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批7.2.1.不同意, 向用人单位反馈审批结果;7.2.2.同意, 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向用人单位发接收函.

申请条件
提供材料

(一) 申报表格:《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批表》(一)、(二)(网站下载);(二) 《毕业生推荐表》(原件);(三) 《毕业生成绩单》;(四) 《大学英语考试证书》(四级以上);(五) 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六)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网站下载)。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形成呈请材料,经局长(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呈分管区领导审批后5个工作日报市人事局

办理地点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联系电话 82918333-1707
权利义务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网上下载表格
注意事项

内容或其它内容

 

 


附件:
 
 
     
2007 © 版权所有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00038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本网站域名:www.szft.gov.cn,www.szft.net.cn,www.futian.net.cn 中文域名:福田政府在线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