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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核准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及兑现工资业务办理 |
| 办事人类别 |
职员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1.《关于实行评聘分开后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通知》(深职改字[1995]01号)2.《关于印发深职改字[1995]01号文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职改办字[1995]05号)3.《关于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深职管办字[1998]13号)4.《关于事业单位使用专业技术专用职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6]87号) |
| 办理程序 |
1. 用人单位将所需材料报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2. 承办人初审(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提出拟办意见);3. 科室负责人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 分管副局长审批(核);5. 用人单位将所需材料报工资福利管理办公室;6. 承办人初审(工资福利管理办公室);7. 科室负责人审核;8. 分管副局长审批;9. 将办理结果反馈呈报单位. |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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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材料 |
(一)首办部门需收取:1、《深圳市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核准表》1式3份(网站下载);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通知书;3、被聘任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4、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请示。(二)续办部门需收取:1、首办部门已核准的《深圳市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核准表》1份;2、《工资变动审批表》或《工资审批表》;3、信息上报盘;4、新调入人员提供编制卡和介绍信。 |
| 办理时限 |
(一)首办部门:2个工作日或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后1个工作日
(二)续办部门:每人次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18号窗口(区委大院内)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3:00到17:00 |
| 联系电话 |
82918333-1711,1731 |
| 权利义务 |
请申办人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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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下载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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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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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或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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