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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企业在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处报送年报后,是否需在商务部门重复报送?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24 09:39来源 : 福田区投资促进局

  不需要。

  (一)申报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sz.gov.cn)、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s://www.szcredit.com.cn)、深i企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zsiq.com)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登录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网页版)报送年度报告。申报企业也可通过“深圳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登录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手机版)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三)2024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sz.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2024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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