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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需要到商务投促部门审批或备案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25 14:09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投资促进局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需要到商务投促部门审批或备案吗?

  答复:不需要。2020年1月1日起,我国施行《外商投资法》,取消了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因此,不需要再到商务投促部门审批或备案,改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2号),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外商投资企业初始报告内的信息发生变更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信息的变更情况。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依法及时报送投资信息,未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商投资初始、变更、注销报告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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