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27 09:45来源 :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问: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1.转接情形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 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支部所在党委同意,由党委开出从支部到上级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工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开出的介绍信,分二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如果党员转往深圳市内其他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工委到转入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工委办理;如果党员转往深圳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工委到区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区委组织部到深圳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深圳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温馨提示:未使用广东省党务系统的,采用此操作步骤。若采用广东省党务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则向转出地、转入地党组织提供转接资料即可。
3.转接资料
本人向转出地党组织提供转入地党组织名称;向转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档案复印件等报到资料(可提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