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二村社区党组织关系转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19 15:53来源 :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问:请问莲花二村社区针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如果党员暂时未落实具体的工作单位,建议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其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或者转移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联系其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进一步咨询需求请致电1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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