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可实现隐患排查的动态化监管、常态化自查:
一是摸清底数。系统在工商信息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如实填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规模、行业类型、设备工序、危险特性、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基础信息,使得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量、行业分布等基本情况。
二是掌握动态情况。系统要求企业必须每季度登录系统,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安全检查表开展隐患的自查,并将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情况通过系统报送到政府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登录系统,查看企业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并将本部门开展隐患巡查和复查销案的情况录入系统,自动报送到上级部门,分流到其他相关部门。同时,系统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独立界面,自动统计分析企业信息、隐患信息、整改信息和工作绩效。
三是落实责任。系统通过每家企业的地理位置、行业类别和危险特性等信息,使每一家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均对应着属地、行业和专项管理等三类政府部门。这样,通过系统的推广使用,就可以有效地督促各级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级专项部门履行专项监管责任,更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