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福田区集体户口。现在广州工作调动迁移户籍,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原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请问如何开具?在哪里开具?需要什么材料开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2-08 15:23来源 : 区华富街道办
回复: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如果当事人属未婚,先到福田区婚姻登记中心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后联同带上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相片一张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后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科办证窗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如果当事人属已婚,请带上当事人全家户口本、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近三个月内的查环查孕单(男方办理请提供妻子的查环查孕证明)和当事人一寸相片一张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最后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科办证窗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华富派出所电话:83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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