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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8 17:14来源 :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问:深圳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到全市任意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2、金融社保卡原件;3、医院收费票据(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或现场办理时填写);4、门诊费用清单。报销期限自门诊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华富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83254722、0755-8325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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