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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变化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2-13 14:26来源 :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如果在老家期间身体不舒服怎么办?

  别慌!落实国家、省最新规定,今年1月起,深圳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政策保障更加到位!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变化:

  一、明确执行国家统一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 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先备案、选定点(须为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码卡就医;

  ★ 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先预付、后清算。

  温馨提示: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已实现基本统一。为更好保障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请尽量选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规范统一异地就医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深圳参保人。例如退休后到外地定居带孙子的张伯。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深圳参保人。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深圳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深圳职工参保人。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深圳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因病情复杂需要到外地看专家号的小李。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在外地旅游突发疾病需要紧急就医的老王。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的其他异地就医的深圳参保人。例如寒暑假回老家需要就医的深圳大学生小丽。

  三、提高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待遇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由于病情紧急等情况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由就诊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视同已备案,其在广东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分别由原来的按深圳市住院待遇的九成、七成都调整到九成直接结算。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在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比例由原来的按深圳市住院待遇的七成提高到八成;在广东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则继续维持按深圳市住院待遇的九成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其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比例与深圳市报销比例相同。

  举个例子:小王是深圳一档职工参保人,在湖南长沙突发疾病入院,属于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他,按深圳规定住院费用可以由医保基金报销的部分为3000元。

  选择在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后,则可以由医保基金报销的部分按深圳市住院待遇(90%)的九成支付(3000x90%x90%=2430元),则可以医保报销2430元。

  四、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对于来不及办理备案的深圳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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