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
凡具有深圳市户籍、女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照规定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凡居住在深圳,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黄色《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
二、办证时间
从2012年4月1日起,每个月均进行办理,一个月办理一次。每月1至5日(遇节假日顺延)向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办理,每月30日以后申请者可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领证。逾期未办的可推移至下月办理。
三、办证程序
(一)老年人申请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应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第一、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彩色证件相片两张
3、数码照相回执一份;
(二)老年人申请办理《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应到常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第一、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证件相片两张
4、数码照相回执一份;
(三)申请人需按照新的申请表格要求填写资料、粘贴复印件,字迹工整,如实填写。
(四)曾在深圳办理过深圳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深圳居住证及深圳社保卡的申请人,可直接递交《数码照片回执》,具体详情请参考《数码照片回执》说明。
四、换敬老优待证
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深圳市户籍老年人可申请换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换领时,应交回原领取的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五、补办方法
老年人要妥善保管好敬老优待证,如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向社区工作站提交遗失证明,然后按上述办证时间补办。
六、制作和发放
敬老优待证免费办理。优待证在递交资料申办的窗口领取。
七、优待证主要内容
(一)老年人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敬老优待证》(蓝色),享受以下7项内容:
1、免费进全市各公园;
2、免费进全市各旅游景区;
3、免费进全市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
4、免费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5、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6、在市、区所属各医院看病,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
7、持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优先给予免费援助。
(二)老年人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敬老优待证》(黄色),在上述7项优待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第8项;免费乘坐全市公共大巴、中巴和地铁。
(三)老年人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黄色),免费乘坐全市公共大巴、中巴和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