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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家养老补助申请指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9-12 15:40来源 : 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办理程序:户籍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30个自然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次月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

申请条件:160岁以上福田户籍的重点优抚老人 2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福田区户籍老人 3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福田区户籍老人 460岁以上福田户籍三无老人 560岁以上福田户籍低保老人

材料清单: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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