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思想品德鉴定,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6-29 14:29来源 : 区华强北街道办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3月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深圳户籍的申请人可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由工作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劳动关系在深圳的申请人,须由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交居住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居住证所在地)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公告附件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进一步明确:
1、深圳户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深户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在我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并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未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为其缴纳社保的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且本人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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