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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2-08 15:44来源 : 区华强北街道办

  (一)办理对象

  福田区户籍60岁以上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

  (二)申请材料

  1.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3.60岁以上的“三无”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4.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免交纸质复印件

  (三)办理条件

  对具有深圳市福田区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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