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使用(首款)的办理与审批流程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7-20 08:52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八、办理流程
业务办理流程:
1.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该方案应包含维修项目、维修程度、预算费用、允许超出预算比例、分摊范围、组织实施等内容,还应根据需要对施工、监理、验收、结算等事项作出安排。
2.在街道办的指导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进行投票表决。其中,对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维修工程,需先填写《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算造价审核申请登记表(首款)》(附件1),并提交至福田区住建局物业科备案,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完成预算造价审核后再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造价审核单位为我市维修资金专户银行提供的免费审核机构。
3.表决通过后,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将维修工程中的相关信息录入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并上传有关电子申请材料到信息管理系统。
4.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持专项使用(首款)申请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首款审核,并核对预分摊信息。
5.街道办事处对专项使用(首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管理机构经系统发送专项使用(首款)资金划拨通知。
6.市管理机构根据区管理机构的专项使用(首款)资金划拨通知,拨付首期款项。
7.经业主大会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按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街道办事处网站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预审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可邮寄或自行向街道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即时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街道办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后即时予以办结,予以拨付。?
6.送达:(不产生证照)申请人按约定方式查询拨付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前往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综合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齐或有误的,能当场更改可当场更改,不能当场更改的退回补齐后再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单。
3.审核:街道办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办结:审批通过后即时予以办结,予以拨付。?
6.送达:(不产生证照)申请人按约定方式查询拨付结果。
九、审批流程
业务审批流程:
1.经办人审核,负责跟踪审批全过程,具体职责包括:对金额在10万(含)以上的项目进行现场察看;审核维修项目、维修金使用金额等是否符合规定;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准确;填写拟办意见,打印审批表。
2.复核人审核,对经办人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具体职责包括:审核维修项目、维修金使用金额等是否符合规定;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准确;核对经办人的拟办意见是否属实;填写复核意见。
3.科室负责人审核,对关键性问题进行审核,具体职责包括:前置审批流程是否完备;
对关键性材料进行审核。
各级审核人在审签表上签署意见的,视为完全履行审核义务,并对审核职责负相应责任。前置流程未完成的,后续审核人应当拒绝签署。
4.系统审批,纸质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操作。经办人及复核人应认真操作,确保系统审批内容与纸质审批内容一致。
对关键性材料进行审核。
各级审核人在审签表上签署意见的,视为完全履行审核义务,并对审核职责负相应责任。前置流程未完成的,后续审核人应当拒绝签署。
4.系统审批,纸质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操作。经办人及复核人应认真操作,确保系统审批内容与纸质审批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