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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北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2-30 09:19来源 :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序号

行政调解

事项

依据

依据类型

具体条款和内容

1

物业管理纠纷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经济特区法规

第六条第五款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并配合住房和建设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

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纠纷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经济特区法规

第三十五条  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或者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时,市场主体与未签约业主经充分协商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解。

3

劳动争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行政法规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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