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将建筑工地、小散工程与零星作业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定期对在建工地开展安全巡查,及时通报建筑施工类安全事故,建立事故隐患约谈机制,落实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巡查、承诺+自查、核查+执法”模式。2020年上半年,累计巡查在建工地45家次,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309家次,整改隐患19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