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北街道201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和2016年法治建设年度规划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2-04 00:00来源 : 区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2015年,华强北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一年来我街道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委领导,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1、加强党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思想重视规划到位。建立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在街道5个社区设立专门的法治建设联络员,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年初召开建设法治街道工作推进会,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多次在党工委会议、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的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法治建设考核内容纳入部门及社区综合考核测评体系,定期检查督导。多次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2、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要决策与人事任免实行党工委票决制,尊重公民与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重大问题议事记录规范》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必须经过党工委集体决定,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调研、咨询、公示等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3、加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依法执政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方针,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事、依章办事。今年,多次组织街道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新《安全法》培训、残联普法知识培训、人力资源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学习及考试。先后开展一把手讲法治课、讲党课、讲政治课等课程3次,开展法律大讲堂6期,通过培训学习,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4、健全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福田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行“两推荐、两测评”的实施办法》、《福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区委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开展选拔任用工作。扎实建设街道、社区两级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等制度,严格依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抓好落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举止。开展依法办事自查自纠活动,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实施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权责分明,奖罚有据,严明了工作责任的落实。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都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例如街道实施惠民“微实事”项目,创立了“微实事审批小组人才库”制度,在每批项目实施前,从人才库中随机选取9名成员组成项目审批小组,保证微实事项目公平公开透明。
2、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法治建设对社会公共事业的保障力度。
街道积极推进窗口服务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利用街道综合服务大厅,公开服务项目、内容、办件要求、政策规定、申办程序,简化手续,为群众在办理就业登记、低保、信访、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让群众体会到政府真的是在转变作风,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
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将结对律师委派到各个社区工作站,协助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街道劳动保障所以及司法所等科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对劳动就业、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法治惠民工作力度,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3、加强执法规范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切实规范行政处罚等各类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注重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对待所有违法当事人均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执法。对于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主动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街道按照区里的指示与要求,派专门的法治专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行“律师驻队”模式,聘请律师对行政执法行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全面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权威,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据统计,推行“律师驻队”后,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投诉降低70%。
4、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信息透明度。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对公共工程审计领域、重大公益性资金以及辖区事业单位的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告。利用信息化平台定期公布办事处工作情况、各类政策文件、政府采购等信息,截至11月,利用福田政府在线主动公开信息500余条,利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00余条。
三、强化法治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实施效果
1、加强对行政机关权力的监督管理。街道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事务接受监督管理的范围,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定期听取街道各条线上工作汇报,并进行视察、督察和评议,依法开展工作监督,设立人民群众举报箱,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同时做好各类意见、建议的汇总、督办和落实,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影响。加强党内监督,扎实建设街道、社区两级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和诫勉等制度,严格依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抓好落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举止。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问题和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加强从源头上整治“四风”问题的力度,制定完善了《党工委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班子成员联系辖区企业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约束机关行政行为,用制度提高机关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基层工作指导,提高民主自治能力
1、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一是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如街道新推出的“法律服务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治意识;二是指导社区建立健全民主自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参与社区管理与自治的权利;三是规范社区综治司法、人民调解、劳动保障、民政计生等工作,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民生的功能作用,提高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效果。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能力。一是完善选举制度,严格执行两委公推直选,保障居民选举权;二是完善社区议事规则,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长效机制,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贯彻居务、财务公开条例,充分保障居民的监督权与知情权。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1、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组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民间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诉讼调解等联合大调解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对矛盾苗头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转化工作,力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点矛盾纠纷,采取定人、定责任的办法,实行领导挂帅包案调处。截至11月,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805宗,成功780宗,疑难复杂案件11件,调解成功率达96.8%,涉及金额673.56万元。受理了上级交办及自办的信访件共计160个,均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处理率100%。自2015年6月1日起,区信访局开展“访前法律工作室”进入街道,每天有两位律师坐班对信访事项进行甄别疏导分流,做到诉访分离。经我办访前法律工作室甄别疏导分流总数为64宗,疏导人数110人,共开具引导函64宗。
2、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增设了快速便捷的调解机构,让法律更“便民”:经协调请示市仲裁委,设立“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华强北工作站”,高效专业处理华强北商圈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商圈经营秩序和治安秩序。 整合街道劳动保障、综治维稳、工会、律师等有效资源,设立“华强北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矛盾纠纷“集成化解模式”,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两个调解机构分别受理案件为10宗和85宗,受理当日即组织开庭审理,结案率达到85%以上,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辖区民众提供了真正便利。
3、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矫正和帮教制度,切实做好矫正对象教育转化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加强对暴力犯罪、严重违法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特殊人群整体稳定。目前,街道共有8名社区矫正人员,5名安置帮教对象,无一人漏管脱管,安置帮教率达100%。
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基层法治化建设
1、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街道以“法律五进”活动为中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着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累计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法制宣传活动18次,开展“3.8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6.15《广东信访条例》宣传”、“法律服务援助宣传”、“12.4法制宣传月”、 “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演练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9次,联合计生、民政等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活动5次,在中小学开展法制征文、法制演讲比赛、法制讲座等活动3次,累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20000余份,法制宣传普及群众达2500余人,有效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2、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街道自2013年率先推进“所所结对”,也即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该项目实施以来,我街道始终以“惠民”为己任,紧紧围绕“创先争优”的契机,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延伸服务等,达到畅通群众维权渠道,健全服务机制的效果。我街道将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新途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率先推行“法治信箱”新模式,我街道辖区内有五个社区工作站中,每个社区6个信箱,信箱放置点为人员密集的大卖场或者大型生活小区,且在人流多,显眼之处。信箱标有明示牌,对信箱的功能,开启时间,包括责任人,社区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等一一标明,街道办司法所指定社区调解员担任法治信箱的责任人,每周固定时间取出信件,并登记分类由社区法律顾问处理。自法治信箱模式推进以来,接到的法律咨询达40多宗,其中成功处理36宗,余下的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法治信箱模式既满足了不同人群的诉求需要,让法治街道,群众路线的指导思想得到全面的落实,更提高了辖区居民运用法律的能力,形成真正快速、双向互动的普法工作新局面。
3、组织法律培训宣传教育。开设法律知识讲堂及劳动法律法规大讲堂,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受教育人数累计达1000余人。开展流动人口、企业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和咨询活动5次。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活动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合理合法维权意识,极力改进来深建设者的信访不信法的维权思维。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制作法制宣传长廊、有奖法律知识问答、开办法律大讲堂、街头普法宣传、执法过程中普法、观看视频图片展普法、组织文艺演出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普法,通过寓教于乐多种形式,探索新的法治宣传阵地。
七、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困难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群众利益诉求、意见表达及社会价值判断呈现多元化特征,基层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社会稳定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1、人民调解机构的影响力还不够。由于民众的法治观念还不强,加上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民众还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街道设立的调解室、仲裁工作站、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等机构使用率相对偏低,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
2、基层法治工作的执行力还不够。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由结对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司法所负责,部分律所律师人员变动较频繁且身兼数职,不利于调解案件的持续跟踪解决。 由于普法宣教工作的灵活性还不够,服务对象和参与人群还没得到充分培训,推出的诸多法律服务,由于民众不了解或者不相信,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了部分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很多社区居民出现矛盾舍近求远仍到街道解决,没有充分利用好社区的律师资源。
3、街道调解组织无强制性权利,双方能否到场调解及是否调解到底完全凭双方当事人自愿,使得调解处于很被动的地位,不能很好的化解处理矛盾纠纷。
4、由于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出现纠纷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很大一部分群众认为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矛盾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再加上不少群众对当地政府和司法不信任,“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通过越级上访、聚众上访等手段来解决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丰富法治工作的方法手段。根据辖区实际特点,推出更多更好地法律服务举措。使服务对象和参与人群得到充分培训,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多样形式,力求多元共治、集成高效,使各项法治工作内容贴合实际、落到实处。
2、建立矛盾疏导机制。首先要建立群众利益表达和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制、领导接访制、联席会议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5大制度并重,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3、整合资源,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梳理,认真分析当前矛盾形成的原因,探讨有效解决矛盾的方法途径。
4、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逐一化解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法律、政策、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群众正当要求做到尽量满足,对不合理要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要将涉法涉诉信访分离出来,导入法律途径,探讨彻底解决方法;对由于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导致的矛盾纠纷,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思路
1、继续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丰富和完善法律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需要增设快速便捷的调解机构,让法律更“便民”;继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方面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此项工作知晓范围,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新途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增强部门联动,创新工作机制,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继续发挥“华强北街道办事处访前法律工作室”的作用,做好信访的分类疏导和政策法律宣传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同时参与重要信访工作处理。逐步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惯性思维,引导群众通过正确合理的方式表达民意,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3、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推进社区多元共治,使各项工作在法治框架内运行,预防矛盾发生。不断规范基层行政执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继续推行“律师驻队”模式,聘请律师对行政执法行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全面树立政府依法行政权威,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社区依法治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动开展社情预判预警,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