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8-25 16:17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不含路灯,下同)、市容管理、数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市容 管理、数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方面的专业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拟订城市维护费(不含道路部分)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4、负责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区属公园及道路绿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绿化,下同)养护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容环境
5、负责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不含公交候车亭,下同)设置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承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工作。
6、负责环境卫生、城市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区属公园及道路绿化养护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监管责任。
7、负责所属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属公园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数字化城管工作,承担区级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分拨。
9、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考核。组织开展全区性专项执法工作,牵头协调跨街道、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
10、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考核评估,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土地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3、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
14、督促辖区内各街道开展规划土地监察方面的日常巡查等工作,指挥、调度辖区内各街道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执法监督检查等专项或联合行动。
15、负责处理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
16、负责已出让国有土地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审批事项。
17、按照管理权限,做好辖区内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人才管理和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应当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对标国际先进城市,更加注重运用法规、制 度、标准管理城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坚持对标国际一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营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深度融入智慧福田战略布局,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