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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拆除重建的相关规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02 00:00来源 : 区城改办
2024-06-18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四十一条:“被依法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单栋建筑,依据城市危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需要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不专门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目前,市规土委正在制定针对单栋零散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出台后,今后零散危房报建、产权注销、登记会有一个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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