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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时用地需要什么材料?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1-04 10:09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06-18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国有未出让土地临时用地审批暂行规定》,申请单位视地块情况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应说明申请理由、土地用途、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期限等)及临时用地到期后无条件自行拆除、恢复原地貌的承诺书;

  (2)、申请人的主体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他人办理申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拟申请临时用地的范围图(含坐标数据)、平面布局图(明确功能分区、拟建层数、建筑面积等)、现场照片及电子数据;

  (4)、因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申请临时用地,需提供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方案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桩基础提前开工批复等已取得合法用地、报建手续的证明文件;

  (5)、申请临时道路用地的,还应提交规划主管部门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

  (6)、占用农用地的,应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7)、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申请临时用地的,还需提供有明确同意意见的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或发改部门立项的文件、相关情况说明(包括用地规模论证、平面布局图、现状及规划情况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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