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财政局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集的反馈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0-24 11:23来源 : 深圳市财政局
本次《福田区财政局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于2019年10月21日结束,我局共收到群众相关意见建议2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建议回复 |
1 | 乔先生 | 第27条后半段,子基金缩募、超募的描述难以理解。 | 采纳 |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进一步修改表述。 |
2 | 李小姐 | 新兴产业类基金的管理人实缴要求较创新创业投资类和基础设施民生类基金的都高,是否可以统一成1000万元? | 不采纳 |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市引导基金的相关实施细则,新兴产业类子基金管理人要求同样为3000万元,且新兴产业类基金管理的最低基金规模大于创新创业投资类子基金,因此不调低对新兴产业类子基金管理人实缴要求。 |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和热情参与!
福田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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