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07 10:09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区属各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区属各预算单位要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联系电话:82918397。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
链接:
https://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476883.html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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