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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26 16:43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为落实《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等三项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形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资国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水平”的落实情况

  (一)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国资国企为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印发“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属国企经营责任书,与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挂钩,推动各项规划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是探索国有企业布局拓展,调整设立福田资本运营公司,打造福田首个区属综合型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新设福嘉项目公司和广东深博福田科技发展公司,加速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加强深圳博罗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产业合作。三是科技赋能城市治理,福田保安公司自主研发陆空一体化巡航系统,助力街道综合治理数字化转型。四是多点发力服务大局,福田产投公司持续加码数字经济领域投入,参与建设全国首个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打造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地,助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二)股份合作公司探索创投领域,推动集资向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

  筹备设立全区首支“区属国企+股份公司”战略性新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整合国有资源和集体资源,高效盘活股份公司存量资金,有序引导股份合作公司进入创投领域,支持服务福田区“8+3”产业集群发展,增强股份合作公司市场竞争力。通过积极宣传引导,推动12家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区属国企联盟投资基金,于2023年12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后续根据区属国企确定基金管理人,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完成注资,完成基金工商注册。

  二、关于“持续强化资产盘活处置,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落实情况

  (一)统筹盘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促进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

  一是探索通过作价出售、无偿划转、委托运营、更新改造等方式盘活沉淀物业,提升国有资产经济效益。二是以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发挥最大使用价值为原则,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对闲置或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盘活调剂共用。三是探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制定《福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助力国有资产的有效盘活和高效使用。在机关内部打造“资产+服务”“数字+管理”的“虚拟公物仓”,搭建信息交互渠道和应用服务平台,实现资产跨部门、跨品类、跨层级调剂,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四是积极推进福田区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并成功入选,为深圳市争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0亩。深度挖潜盘活存量资源,加快开展低效用地梳理和再开发路径研究,目前已梳理出低效用地26块,预计可增加建筑总量约200万平方米。

  (二)建立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提高资产配置与使用效率。

  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和资产使用效益性,出台《福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为全市首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为全市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福田智慧和福田方案,具有全市首创性和先行示范价值。《福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将资产配置预算与资金使用绩效、资产管理绩效挂钩;将本年度资产配置预算执行与下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挂钩;将资产配置预算与资产存量挂钩,促进资产在部门内部调剂使用,推动各类资产共享共用。

  三、关于“继续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出台实施方案和七项配套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二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推进福田区天然林核定落界工作,为天然林管护和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与生态公益林管理并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防治,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三是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每月开展林地综合巡查和森林防火督导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开展森林防火科普教育,宣传覆盖约3万人。

  四、关于“持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差异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资产管理和使用效果绩效评价。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区属国企全面梳理内控体系,强化经营业绩考核。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构建“1+13”监管制度体系。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推动公司业务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效能。将“十四五”目标任务逐年分解,以“一企一书”方式签订《2023年度经营责任书》,推动分类考核、差异化薪酬制度,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进一步激发国企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二是全面升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升级后的指标体系兼顾奖励激励与惩罚约束,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全覆盖、精细化高效动态监督。三是分类施策,持续强化未出让用地资源的审批监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深化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督全口径与全覆盖。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通报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出台《福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依托资产绩效监督评价模块,面向全区各单位开展绩效监督评价,持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构建全面高效审计工作体系,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出台《福田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明确提出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固定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内容开展内部审计,并针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三是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准入关,严控资金使用关,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坚持政府投资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衔接,不定期跟踪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建设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梳理、核查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与资金指标拨付情况,适时督查支付进度,严防资金闲置。建立健全全流程智慧化监管平台,线上建立多维度、全方位、智慧化监管体系,线下组建服务团队高频次巡查、高时效调度、档案化管理,高效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形成监管闭环。

  (三)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项目收益及负债偿还能力预判,做好做足风险应对预案,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一是严控重点领域风险,压实区属国企主体责任。加强债务违约风险的预警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率的刚性约束,严控债务,守住不发生债权违约的底线。二是切实加强投资管控,加强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控。指导企业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专业水准,增强风险资产辨识力,坚决杜绝偏离主业实业、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片面追逐热点的投资。三是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区属国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打造全覆盖、严监管、强约束的内控体系,将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各项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加强风险智能监测分析预警,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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