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08 10:40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区属各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联系电话:82918397。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
附件链接:https://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936939.html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