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2-10 10:17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区属各预算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现予以转发,供采购人参考使用。在执行过程中,若对《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有意见建议,请通过czbgkszfcgglc@163.com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鼓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研究制定相关需求标准,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转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附件链接:https://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988306.html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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