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期中预算调整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27 00:00来源 :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辖区税收累计完成600.11亿元,同比增长38.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83亿元,同比增长22.38%,完成预算计划的56.33%。收入增速高于年初预期(年初预算同口径增长7.6%)。税收分成收入占比为97.69%,收入结构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0.22亿元。全部为市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包括:彩票公益金0.16亿元,农村土地开发资金0.0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0.12亿元,全部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反映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上半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无往来发生。
二、上半年财政改革及重点工作
1、深入贯彻新《预算法》,树立法治财政思维
加强《预算法》宣传,使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理财、依法用财深入人心。分层次、分重点、多形式组织《预算法》培训,除区领导主持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外,第一季度,财政部门又组织各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针对《预算法》与各处级单位直接相关的十个问题进行实务操作的培训和考试,以考促学。又对区纪委、区两办、区卫生系统等单位分别进行专题辅导答疑。全区累计培训500余人次。
2、稳步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现代预算制度
今年我局承担了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创新产业扶持方式、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两项改革,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2015年预算在经区人大批准后,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了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按照法定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对“三公”预算、采购预算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预算改革工作全方位推进。积极向市财委请教衔接政府引导基金总体方案,首只探索性的新能基金也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3、坚守财政政策底线,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从今年起已全面停止财政资金在商业银行的保值增值操作,没有审批财政性资金的单一来源采购,在预算未做调整及未在技术上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情况下,停止周边单位补助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条梳理我区各项税收等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保留。5月份收到国务院暂停清理的文件后,及时予以传达。
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按“马上就办”要求转变工作机制
主动配合区人大做好区本级及三个预算单位的“全过程介入式”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审计署、财政部异地审计工作组对我区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工作。配合市、区审计部门做好有关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切实树立“马上就办”工作理念,狠抓落实。合理调度资金,提前下达支出计划指标,全力做好我区各项民生事业和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工作。1-5月份,我区预算支出进度全市排名第4,与排名第3的罗湖区进度基本持平。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保障“马上就办”资金项目安排,加快办文流转,对“禁摩”专项工作只用了两个小时办结,同时提醒预算单位加强主体意识,注意风险点的控制,按规定使用资金。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办理各类审批来文来件1159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理9.5个件,提出的意见建议3000多条。
三、预算期中调整方案及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一)调整原因
一是随着新《预算法》的深入学习和落实,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和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二是市级财政预算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有一些新的要求和做法,我区需按照市里做法进行相应调整;三是我区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和新情况,需要对预算进行及时调整。
(二)调整原则
一是依法调整,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二是市区联动,参照市级财政相关做法,与市里保持一致;三是问题导向,落实财政存量资金专项审计整改相关要求。
(三)预算期中拟调整方案及提请审议内容
综合考虑今年财政预算执行、存量资金盘活等情况,调整方案如下:
1、年初预算调整调剂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同时调减17.6亿元。
年初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有资本预算投入17.6亿元,包括创投引导基金5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12.6亿元,并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同时列示。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定义是反映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并参照市级财政预算的相关做法,建议17.6亿元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示,不再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再次列示。
(2)调减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新一代项目企业自筹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减“历年国资收益”项目7亿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38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21亿元,其他收入0.17亿元。
(3)拟将“周边单位补助经费”更名为“驻区单位工作经费”。
年初预算0.6亿元的规模不变。参照市级预算“驻深单位工作经费”的名称相应调整。同时,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对驻区单位的工作经费划拨将全部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
(4)拟将年初预算收支结余26亿元做调出预算稳定调节金。
年初预算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26亿元,参照市财政委做法,全部安排调出预算稳定调节金。
(5)因政策原因需进行项目调剂3.71亿元。
一是年初我区预留水利建设资金3.41亿元上缴市财政专户。今年5月份,市里下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从2014年城市维护建设税中计提市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深财资[2015]21号),要求从今年起各区水利建设资金不再上划至市专户,而是通过国库划转方式予以计提。鉴于上述情况,拟调减年初“水利建设资金”预留资金3.41亿元。二是年初我区预留“党建创新专项”0.5亿元。根据六届区政府77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区委组织部提出的基层党建创新专项资金需求,拟调减年初预算0.3亿元。
上述两事项共调剂出3.71亿元,拟用于新设两项专项资金预留:一是新设“公共服务及基层建设专项预留”1.7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各职能部门、政法系统、街道办等提供公共服务、依法履职等方面的支出,如辖区三防整治等。根据《关于各区法院诉讼费收入及退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财预[2015]10号),其中0.15亿元为法院诉讼费退费垫付款。二是新设“民生及社会事业专项预留”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在推进民生建设及社会事业开展等方面的支出,如红岭教育基金注资、明德实验学校新设高中部等。
2、新增盘活存量资金71.92亿元。
2013年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稳增长惠民生,创新宏观调控方式,释放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去年11月及今年4月,审计署和财政部先后派审计组(工作组)按照国办发[2014]70号、财预[2015]15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区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检查。按照财政部审计口径,我区财政存量资金全口径为209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2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金48亿元,转移支付结转结余37亿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3亿元,预算周转金1亿元等。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应盘活存量资金约134亿元(按照财政口径,不含部门预算历年结余),经反复研讨,本年度盘活首批财政存量资金共计71.92亿元用于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衡收支。
3、新增支出项目包括:
(1)母基金注资20亿元。
(2)区属国有企业注资18亿元,主要包括:参照莲花山综合楼方式,以购买股权的方式预留创凌通大厦10亿元;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历年国资收益”安排的新一代信息产业园支出7亿元,改为政府注资;对香蜜体育公园(香蜜体育中心)项目注资0.6亿元等。
(3)追加基建支出12亿元。年初政府投资计划总盘子40亿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今年安排基建支出20亿元。由于部分工程支出进度加快,根据区发改局资金需求及年初预算项目调剂情况,追加安排12亿元,主要用于深业上城、福雅园、香蜜公园等项目。
(4)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职业年金、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等政策约12亿元。
(5)回购保障房及公交场站4.6亿元。包括:平湖坤宜福苑300套住房回购及配套1.94亿元,观澜和润源512套住房回购及配套2.2亿,颂德花园公交场站回购0.44亿元。
(6)区卫生系统等部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货币化改革资金4亿元。
(7)设立“马上就办应急专项”1亿元,纳入预备费管理。
(8)区属高中免、补学费0.2亿元。
(9)异地产业园扶持资金0.12亿元。根据集体办资金需求,安排扶持石厦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异地产业园项目0.12亿元。
综上,全部预算调整完成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41.40亿元,增加(较年初预算增减,下同)71.92亿元,详见附表1;支出合计241.40亿元,增加97.99亿元,详见附表2(所涉科目均为暂列科目,具体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对科目进行相应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为0.38亿元,减少24.6亿元,详见附表3;支出合计为0.38亿元,减少24.6亿元,详见附表4。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下半年财政工作和改革任务依然很重,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及两会精神,贯彻落实我区“马上就办、办就办成、群众叫好”工作任务令,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拓展税源,实现财税收入有质量的稳定增长。适应财政收入从指令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情况,充分运用产业专项资金和创投引导基金,加大对辖区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实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推动我区GDP增长。
2、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形成有效支出。继续强化预算主体责任,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考核、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单位转变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工作推进速度,尽快形成有效财政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努力降低我区国库库款余额。
3、务实进取,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委要求,发扬担当、较真、实干精神,做好财政改革、保障、服务工作。一是继续优先保障我区重大项目、民生微实事以及马上就办等重点领域支出,适当实行提前下达预算指标支出计划。二是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行政性经费支出。三是保证区纪委去年政府采购的11个规范性文件、区财政局单独发文或联合发文的10个文件落地实施,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四是将首次开展对前两年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五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针对目前尚未能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个别项目,加快推进。六是按照预算法要求,探索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跨年度平衡预算。七是尽早开展2016年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预算编制时间充足,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八是配合市里做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制定相关工作。九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推动我区重点领域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
附件:
1、福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对照表
2、福田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对照表
3、福田区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对照表
4、福田区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对照表
福田区财政局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