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福田区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7-02 10:32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深圳市福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3日至5月11日,对2019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深圳市福田区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认为:2019年,福田区财政部门坚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重视资金安全和财政监管,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部分调剂、追加项目的预算执行率较低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新增追加及调剂指标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做实、做细、做准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部门项目资金全部对应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2020年年初预算到位率92.54%,较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我局于2020年8月印发《福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及执行的通知》(福财〔2020〕122号),针对近两年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各部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密切跟踪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各本单位申请追加、调剂事项,重点审核其必要性,按“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安排预算。同时,积极督促各部门上缴自有账户结余资金。
(二)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申报指标不规范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申报指标不规范,实际指标内容与投入指标要求相关性较弱。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我局于2019年形成《福田区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两部分,并要求预算单位在此基础上,按照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评价核心指标体系的要求,形成本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今年拟将绩效目标管理颗粒度细化至三级项目,除基本支出外,所有三级项目支出均需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同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加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力度,强化部门责任意识,督促部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规范
审计报告指出:我区部分企业领取产业扶持基金后违约迁出福田区,相关部门未及时对上述企业作出相应处理;核查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印发2019年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2020年7月底,我局印发了《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全区各预算单位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福财〔2020〕111号)》,对全区各预算单位2019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绩效自评相关工作,积极打造本单位本部门良好的预算管理工作新格局。二是逐步完善产业资金指标体系。2019年12月,我局印发了《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按照绩效先行的原则,各产业主管部门需严格执行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建立产业资金从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到绩效结果应用科学规范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形成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明确产业资金指标体系为参考性模板,各产业主管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完善本部门产业资金指标体系。
(四)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不完善
审计报告指出:针对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要求,我局加快推进引导基金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工作,选聘第三方机构辅助出台政策,通过广泛开展调研、设立指标库、试行绩效考核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指标体系,已制定出台《福田区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确保对所投子基金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五)引导基金公司未及时完成减资事项账务处理
审计报告指出:引导基金公司未对个别减资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引导基金公司已根据报告要求,在5月账务处理中将财政减资的资金从实收资本转入其他应付款。
(六)个别政府专债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审计报告指出:个别政府专债项目无法完成供货,致使相关款项滞留在监管账户中。
整改情况:已整改。上述设备采购项目需与改造装修工程配合施工才能完成安装验收,受疫情影响,装修工程队无法按时复工,造成施工进度缓慢。相关单位已经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快工程进度。截至2020年8月底,上述滞留监管账户的专项债资金已全部完成支出。
(七)未及时上缴政府专债监管账户资金利息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监管账户利息收入仍留存在各监管账户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该部分利息已于2020年7月17日前全部上缴国库。
(八)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制招标文件等工作。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我局于2020年7月7日印发了《福田区财政局关于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通报》(福财〔2020〕93号),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梳理流程,加强内控,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单位引以为戒。目前,存在问题的预算单位已报送了整改情况。
(九)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专题
审计报告指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引导基金公司未建立完备可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于2020年6月19日下发《关于尽快办理引导基金公司董事、监事工商变更的通知》(福财函〔2020〕263号),要求引导基金公司尽快办理变更手续。2020年7月9日,引导基金公司的董事、监事变更事项完成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