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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7年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13 00:00来源 : 区财政局

  福田区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主要有就业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

  一、就业专项资金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号)和《福田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府〔2015〕4号)等文件的精神,福田区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企业招困奖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自主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青年见习补贴等。

  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收入5,598.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79.18万元,区级预算安排3,947.09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072万元。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支出5,427.17万元。截至2017年年底,就业专项资金结转资金171.10万元 。

  二、扶贫资金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扶贫工作统一部署,福田区对口扶持广东省和平县、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福田区政府每年安排扶贫资金用于解决对口扶持的和平县、环江县和罗城县的饮水难、住房难、行路难等民生问题,并对和平县开展全面帮扶。同时,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与喀什地委政府关于福田区对口支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县开发建设达成的共识部署,切实做好2016—2020年福田区精准扶贫塔县的各项工作,福田区计划五年安排扶持塔县资金1亿元,均纳入扶贫资金预算。

  2017年扶贫资金预算安排34,625.05万元。2017年扶贫资金累计支出34,105.85万元,其中定点扶持和平县资金20,224.05万元、定点扶持罗城县和环江县资金1,076万元、定点扶持塔县资金12,805.8万元。2017年扶贫资金结转519.20万元。

  福田区2017年社会保障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资金名称 

收入来源 

实际支出 

年末结转 

合计 

上年结转 

当年收入 

上级补助 

就业资金 

5,598.27 

579.18  

3,947.09 

1,072 

5,427.17  

171.10  

扶贫资金 

34,625.05  

0.00  

34,625.05  

0.00  

34,105.85  

519.20  

合计 

40,223.32  

579.18  

38,572.14 

1,072  

39,533.02  

6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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