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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5-25 09:59来源 : 区福田街道

  一、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文件要求: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党组织。

  二、目前,广东省内使用网络版党务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如仍未使用网络版党务系统的,可以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三、福田街道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838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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