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失业登记
(一)深户失业人员:在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区的任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提交材料(提供原件):
1、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2、离职证明;
3、《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填写)。
(二)非深户务工人员:在居住地或失业前最后参保的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任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2、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租房租赁合同等);
3、离职证明;
4、《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