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关于深户办理小孩户口随迁问题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7-14 00:00来源 :

子女投靠父母须符合下列条件:

a、属于未成年子女;

b、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c、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a、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

b、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c、拟迁入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d、父或母迁入深圳时的批准证明材料;

e、超过18周岁但未满20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仍在普通中学阶段就读的在校证明。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