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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田区福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6 16:44来源 : 福田区福田街道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福田街道通过“福田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0条,通知公告类33条,民意征集3条,其他信息类116条。通过新闻报刊发布相关报道428条,通过门户网站回复留言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依据《条例》予以答复办结2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合申请内容,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去年减少的原因分析如下:我街道利用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宣传报道,围绕热点舆情积极主动回应,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的信息需求,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福田街道信息公开审查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作、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增强规范意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街道专栏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通知公告、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严格把握“三审三校”工作准则,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参与度低;二是内部部门联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做好2024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街道将采取下列措施积极改进:一是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利用政务开放日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二是完善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及重点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高效的工作运行闭环,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合法、妥善完成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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