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自用充电设施进行登记,加强充电车位“占位问题”管理,将住宅小区充电服务纳入物业服务评价。 住宅小区内部充电桩是否对外开放需由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相关主体自行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