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背景和意义?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13 10:03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自实施近十年来,在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项目运营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等部门全面叫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开始对PPP项目进行规范和整顿。2023年11月,财政部废止了11部PPP相关文件,旨在纠正过去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推动PPP新机制的建立。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旨在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动PPP模式的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上述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51号)等文件相继出台,基本搭建起PPP新机制政策制度体系。
我区2020年出台的《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办法》难以适应新发展需求,亟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及有关部委出台的一系列特许经营改革指导文件及相关工作部署,出台《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以推动特许经营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共项目推进提供实操依据。
一是建立PPP新机制工作机制的迫切需要。2023年11月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一系列特许经营政策,提出了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等总体要求。我区亟需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建立福田特许经营工作机制,有效指导及推动公共项目落地。
二是规范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必然要求。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主要围绕特许经营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终止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阐述。在项目发起和论证、特许经营者选择、项目实施、项目移交等环节,以及特许经营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衔接等方面仍需结合项目实操进行明晰,并进一步衔接《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打造更多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优质公共产品。
三是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必备工具。以往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类项目,惯性考虑的是政府投资或购买服务,未能优先考虑拓宽投融资渠道、撬动市场力量,局限性较大且不可持续。结合PPP新机制提出应坚持初衷、回归政企合作本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工作要求,亟需出台《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优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多元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优化公共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