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中明确的抽水蓄能电站、水利、铁路、城市道路等行业项目;二是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进行单独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