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改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30 00:00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按照《福田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一定效果。现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
经梳理,2017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5个:1、《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4号);2、《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6号);3、《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7〕3号);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8号);5、《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10号)。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截至2017年8月中,我局清理工作小组对各科室的清理意见进行了梳理审查,进一步排除了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等情形,形成《发改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经梳理,由我局负责起草或负责实施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有20件,其中我局负责解释(制定、执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共18件,分别为:
1、关于修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07〕73号);
2、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福府办〔2009〕91号);
3、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暂行)》的通知 (福府办〔2010〕5号);
4、关于印发《福田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府办〔2011〕45号;
5、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2〕14号);
6、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府办〔2012〕18号);
7、关于印发《福田区建设项目投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府办〔2012〕53号);
8、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4〕7号);
9、关于印发《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试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4〕9号);
10、关于印发福田区创建行政服务“零收费”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字〔2014〕9号);
11、关于印发《福田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进度实施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府办字〔2015〕4号);
12、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福府办字〔2015〕5号);
1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福府办函〔2017〕2号);
1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4号);
15、《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6号);
16、《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7〕3号);
17、《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8号);
18、《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10号)。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
19、关于印发《福田区节能环保模范创建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福节能减排办〔2014〕3号);
20、福田区2016年推进重大项目分级协调工作方案(深福总指〔2016〕1号)。
拟对上述第3、8、10、11、12、13、14、15、16、17、18项规范性文件建议保留,继续实施。
拟对上述第1、2、4、5、6、7、9、19、20项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
以上文件详见《福田区发改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录》。
二、行政决策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我局已按规定制定并报送2017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据统计,2017年我局重大决策事项1项:《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6号),此事项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会,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并于2017年8月16日在区政府在线发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向区法制办及我局法律顾问征求法律意见,完整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七届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政府合同管理
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1个;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共20份,已统一编号,实行目录管理。
三、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无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四、行政执法
我局无行政执法职能。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组织学法情况
1、按照《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司【2017】233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于8月15日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充分理解其基本要义和重要意义。结合个人实际,配合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不实的差距和问题,把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并将其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安全生产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6月底,我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50余人,集中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意识。
(二)法治专员、法律顾问配备及履职情况
成立发改局法制专员办公室,设立专职法治专员1名,辅助人员1名。法制专员为局领导班子、各科室提供决策参谋和法律咨询,组织法制培训等。聘请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刘海、黄振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六、专项工作
(一)法制专员工作情况
法制专员根据方案要求为局领导班子、各科室提供决策参谋、法律咨询和法制培训、前置法律审查相关等工作。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兰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法治专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年度共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
(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1、《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6号)经区政府七届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推动实施。
(三)行政执法事项
我局无行政执法职能,不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事项。
九、其它事项
我局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未依法处置重特大突发事故、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未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等情形。按期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