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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16 16:36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按照《福田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一定效果。现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

  经梳理,2019年我局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6个,其中区级规范性文件2个: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9〕2号);。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规〔2019〕7号)。部门级规范性文件4个: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关于《印发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福发改规〔2019〕1号);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的通知(深福发改规〔2019〕2号);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计费参考体系》的通知(深福发改规〔2019〕3号);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福发改规〔2019〕4号)。

  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各部门意见,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并已设置有效期,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及时解读、及时报区法制办备案。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2019年5月10日,我局清理工作小组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局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查,形成《区发改局涉及机构改革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2.2019年7月23日,我局清理工作小组开展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及涉及政府投资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最终形成《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清理意见表》、《部门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清理意见表》、《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经过清查后,目前由我局负责起草或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仍然有效共有17件,其中我局负责解释(制定、执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共12件,本单位规范性文件5件。

  二、行政决策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我局已按规定制定并报送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事项目录,目录上我局填写的事项共3项: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的通知(深福发改规〔2019〕2号);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实施细则》,同时该事项作为听证事项(听证会定于7月15号召开);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规〔2017〕4号)作为决策实施后评估事项。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完善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建立法制专员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并聘请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刘海、黄振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法制专员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将我局聘请法律顾问人员名单报送区法制办备案,法律顾问对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提供法律意见共33项。

  (三)政府合同管理

  以区名义签订的合同1份,已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共27份,已统一编号,实行目录管理。

  三、行政执法

  为更好贯彻落实《深圳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司函〔2019〕142号)等文件要求各执法单位制定、修订行政执法三项管理制度文件,现我局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新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制定了《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和“福田政府在线”在行政执法事前环节公开、事中环节公开、事后环节公开各项信息。

  四、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无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五、依法行政保障专项工作

  (一)组织学法情况

  2019年组织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两期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一次。

  1.于2019年5月6日下午4:30,由党组书记曾坚朋在区机关大楼1420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发改局2019年第9次党组会议。专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2019年10月15日下午2:00,区发改局党组书记曾坚朋在区机关大楼1420室主持召开区发改局2019年第23次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央列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

  3.为进一步增强区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7月23日,我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共50余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法治专员、法律顾问配备及履职情况

  发改局设有法制专员办公室,设立专职法制专员1名,辅助人员1名。法制专员为局领导班子、各科室提供决策参谋和法律咨询,组织法制培训等。聘请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刘海、黄振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及督查

  我局制定《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在年度内完成。并于第三季度开展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内部督查。

  六、专项工作

  我局积极有效配合落实市、区统一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及时报送市、区要求提交的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关材料。

  七、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工作

  1.开展自评自测,对标先进,查找弱项短板。5月初,制定《福田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福田区优化营商环境自评自测工作,形成《2019年福田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梳理监管执法落实不到位,法治环境短板突出等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办各单位对标任务精准施策,加强各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强弱项补短板,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2.聚焦弱项短板,实施精准攻坚。针对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我局督促各职能部门配合,梳理制定各执法领域的检查标准、受理流程等工作,构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执法标准体系;督促司法局牵头研究如何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联合各相关单位协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梳理制定各执法领域的检查标准、受理流程等工作,构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执法标准体系。督促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牵头,联合各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完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查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3.开展整治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专项工作。9月底,起草了《关于整治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我局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在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融·智·慧”三大平台功能升级、打造福田区“智慧法院”、跨境公证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强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福田福地”创新实践的城市范本。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工作

  1.与区委政法委联合印发《福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福田区诚信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福田区开展失信治理专项行动计划》等三个文件,明确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重点。

  2.福田区政务诚信建设的探索,包括建设政务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政务诚信服务网站以及完善配套管理办法等。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行政执法全过程执法信息事项;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配套扶持政策和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建立信息查询入口和政策传导机制,实现投融对接、征信查询、金融创新等功能服务;支持企业在项目合作、工程招标等重大经营活动中引入客户信用评级机制;引导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征信活动;完善执行案件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等。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情况。《深圳市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其中。具体举措上,主要涵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和保障行政救济六个方面。

  2.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情况。2019年1月,《关于福田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19年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工作中要求优化社会治理格局,以模式创新推进法治文化,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共享平台,以法律云服务系统提升法律资源整合能力。

  八、其它事项

  我局在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没有出现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未依法处置重特大突发事故、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未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等情形。按期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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