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改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30 00:00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福田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一定效果。现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截至2015年10月20日,由我局负责解释(制定、执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共8件,分别为:36、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暂行)》福府办[2009]91号)、37、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暂行)的通知(福府办[2010]5号)、38、关于印发《福田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1〕45号)、39、关于印发《福田区建设项目投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12】53号)、40、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4]7号)、41、关于印发《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试行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4〕9号)、42、关于印发《福田区节能环保模范创建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福节能减排办〔2014〕3号))、43、关于修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2007]73号)。
经清理,提出如下清理意见:拟对上述第36、37、39、40、41、42、43项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实施;拟对上述第38项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已不再由我局牵头开展(政府类别由机关事务局牵头,社会类由住建局牵头)。
(二)本年度制定或修改规范性文件6件(1、《福田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进度实施若干措施》;2、《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细则》;3、《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暂行制度》;4、《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5、《福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6、《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深福发改〔2015〕162号)),上述事项符合制定机关职权范围,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前置审查并经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部分文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在福田区在线网站“发改局”专栏上发布,按规定上报备案。
(三)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1件(《福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深福发改〔2015〕162号)),采取召开专家论证会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行政决策
(一)我局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范围和权限明确,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明确。一般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进行调研、民意征集、征求意见、评审论证、报区政府、区委、区人大进行审议等,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严格履行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通过适当途径反馈、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正在编制之中,期间多次到各地、各单位、企业调研,现已建立福田区“十三五”规划专题网,开展宣传报道及征集民意;预计于11-12月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福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十三五”规划》已完成调研、征求并采纳区相关单位意见、专家评审论证程序,将在福田区“十三五”规划专题网征求意见,预计11月底前开展合法性审查,12月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度计划》正在编制之中,预计11-12月在网上征求意见、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论证、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等。
三、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我局无涉及行政监督的情况。
四、行政执法
我局无行政执法职能。
五、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结合区法制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围绕区发改局的职能特点,采用“系统知识集中学,加深理解分散学,结合实际深入学”的方式,充分利用办公系统和局办公会议等平台发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本年度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共三次。结合工作的开展同时,组织多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组织开展“绿色行动•福田梦”主题活动和举办循环经济评价动员培训会,对国家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讲;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统一印制环保袋、宣传海报、节能科普手册、普法单行本等,将普法融入宣传活动中。组织全区11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学习《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暂行制度》,对清单编制、清单审核、清单调整及清单公开等办理流程进一步解读,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方式,促进各执收单位尽快适应收费管理新模式。
六、普法工作
(一)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区发改局201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成立以范胜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把普法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系统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定时召开会议,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利用福田政府在线等网络系统平台,针对不同的申请单位和群体,把投资管理、价格备案、社会投资备案、人口指标卡申领、循环经济扶策资金办法等规定公布到网上,让办事人员能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办事效率。在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等,大力丰富普法形式及载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三)开展品牌普法项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在全区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宣讲国家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鼓励辖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活动。
七、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创新项目
创新收费监管方式,实行收费清单管理。2015年,为提高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创新更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我局起草印发《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暂行制度》、编制《福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福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通过《制度》规范收费单位行为,并在“福田政府在线”及各收费单位门户网站公布了《收费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巩固深化“零收费”改革成果,实现按单收费、动态调整、社会监督的管理新模式。
八、专项工作
成立发改局法制专员办公室,设立专职法治专员1名,辅助人员1名。法制专员根据方案要求为局领导班子、各科室提供决策参谋、法律咨询和法制培训、前置法律审查相关工作等。聘请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兰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法治专员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
我局在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没有出现不依法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造成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后果情形。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