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评出首批1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6-16 00:00来源 : 区发改局
5月8日下午,福田区举办2015年度循环经济评价动员暨培训会,全区100多家商业楼宇、大型商场、产业园区的业主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以及辖区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实施企业参会。会上,福田区循环经济办、发展改革局为2014年首批通过循环经济评价,获得循环经济标识的单位颁发了标识牌和证书,同时正式启动2015年循环经济评价工作,50多家企业现场提交了意向表。经评价取得星级的单位可获1万元奖励,获评为循环经济示范可获得20万元奖励。
作为“绿色发展模式创新”的重点改革创新项目,福田区于2014年全国率先推出“1+4”循环经济评价体系,包括1项制度和4套标准。在此基础上,该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核查工作组,对自愿参与评价的辖区园区、楼宇、商场、循环经济项目开展实地考察,最终择优评出首批1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摘自深圳特区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