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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18 17:28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举行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福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

  主持人:齐珉华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听证员:胡尊龙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杨思雅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曾梓源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听证陈述人

  朱  琳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书记员

  黎子晨   清智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四、听证参加人

  曾志敏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研究员

  朱    虹   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

  张    勇   福田区经济发展促进会会长 

  关    宏  深圳滨海艺术中心副总经理 

  黎少峰  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事务中心主任

  卞雪梅  深圳市福田文旅城服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思远  中建科工投资发展公司总经理

  陈艳梅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颖君  深圳中环博宏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如对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

  联系方式:请电子邮件反馈至fgjzdb@szft.gov.cn

  五、听证参加人有权申请回避

  若听证参加人发现听证人以及书记员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听证组织机关提出,申请中应当载明申请回避的对象、理由以及相关证据:

  (一)是听证事项承办人的近亲属;

  (二)是听证陈述人或者听证陈述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三)与听证事项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与听证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

  特此公告。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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