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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9-24 18:51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福府办规〔2021〕9号)自印发实施以来,为我区EPC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现该文件已过有效期,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衔接最新EPC政策要求,着力解决福田EPC项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牵头起草了《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听证事项

  《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福田保税区红花路99号长平商务大厦8楼评审中心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的名额、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拟遴选9名听证参加人,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说明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关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政策的应用和发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信息(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和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产生,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量的,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抽签确定,抽签后若发现代表性不足,可进行适当调整。

  五、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旁听人3名,由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ftqpszx0@szft.gov.cn。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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