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通知公告

2018年-关于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意见”的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0 15:34来源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建议内容

  一、现状:为推动家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和家政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势头,2017年7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方案指出:“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一举数得的民生工程”,具体部署了以下几方面重点任务:1.推进家政企业和社区对接,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在社区备案,将从业人员数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2.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试点;3.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鼓励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按照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从事体检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要明示收费标准,实施档案管理;4.强化家政服务业岗前培训,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在岗“回炉”培训机制,保证有培训需求的从业人员“应训尽训”,并按规定得到职业培训补贴;5.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推动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 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在全国遴选若干所国家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二、理由:我区现代化、国际化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成绩,区域范围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必不可少,其需求频次和质量要求亦越来越高。结合以上文件指导意见和我区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努力为我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完善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机制势在必行。

  三、建议:

  1、区发改局加强对国家发改委“关于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意见”解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内容,确定时间表,抓紧组织实施;

  2、区财政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社区备案、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方面人员配置、系统建设方面的经费支持;

  3、区人社局统筹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试点、支持上岗“回炉”培训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先进性和影响力的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

  4、区卫计局指导家政服务人员体检医院或机构收费标准,实施档案管理。

  

    建议答复

  深福发改函〔2018〕645号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054号的答复函

  陈爱霞、刘凤飞、马路等13位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意见”的建议》(JY 20180054)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落实情况

  针对建议内容,我局开展了前期调研,通过电话沟通、信息资料查询等方式,了解全市落实国家政策情况以及我区家政服务基本情况,包括家政服务人员的现状、家政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期间,我局与陈爱霞、刘凤飞等代表通过电话形式取得联系,就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代表的办理要求。

  为更好落实建议,我局于6月8日邀请本建议的主要代表、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会长陈爱霞,以及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陈任杰进行座谈,就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意见”进行交流讨论。

  在认真研究全市和我区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我局与陈爱霞代表达成一致,认为推动福田家政服务扩容提质,宜聚焦家政服务业某一领域,大胆创新,以点带面,从而实现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当前,代表们宜进一步聚焦,在从业人员社会信用建设、智慧化培训等领域形成细化方案,供区政府研究;我局将继续配合,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形成更大工作合力,充分推动我区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在征得代表同意的前提下,我局现办理完成此次人大代表议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因家政服务业是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成熟的产物,目前整个行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促进我区家政服务扩容提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诸多要素领域,需要专业机构力量支持和深入持续的跨部门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继续关注福田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和最新动态,待代表形成更加充分、完善的建议后,积极跟进,配合落实。

  感谢您对福田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2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