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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算”审核市场化改革福田率先落地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4-26 15:57来源 :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4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8〕5号),开启了审计监督新模式。4月26日,经区政府批准,福田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印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审核中介机构预选库管理办法(试行)》(深福发改〔2018〕137号,以下简称《办法》),率先落实市委市政府审计监督新模式,并进一步改革创新,由现有的“结算、决算”管理变成“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全过程监管,为政府投资项目实现有序运行和闭环管理保驾护航。

   一、审计监督改革的背景

  国家、省和市已明确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政府审计部门“退出”后,市场化审核将成为主流。为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审核行为,迫切需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有实力的社会中介机构,明确审核社会中介机构的进入退出机制、使用规则和法律责任,切实提升审核结果的公信力。
   二、福田区“四算”审核市场化改革的特点

   全过程监管
  在市相关政策要求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结算、决算审核报告的基础上,我区将概算协审、预算审核同步纳入《办法》,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审核监管。
   优质入库
  《办法》通过预选招标的方式高标准选拔一批经验丰富、资质优秀、业绩良好的机构入库,确保后续审核质量。
   便捷选择
  建设单位根据《办法》确定的直接委托、随机抽签、多方比选等方式,从预选库中快速选择社会中介机构。
   规范审核
  《办法》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审核有明确的质量和时限要求,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审计部门和行业规范,依法公正及高效开展审核工作。
   保持连续性和相对独立
  为确保审核质量和效果,《办法》规定同一个项目的概算预算审核由同一家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同一个项目的结算决算审核由同一家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但同一家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同时做同一个项目的概算预算和结算决算,并保证“四算”的编制和审核分离。
   严格监督
  《办法》对入库机构的审核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定量要求,并有强制性比例的抽查,对违反规定者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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